世界周刊 2011年5月29日 问答

问答 1.


问答 1.

劳工纸获准 超龄子女不能随同调身分

莉莉读者问:

我与父母于1999年7月以B1签证进入美国。后来我们逾期居留。 2000年家母申请劳工纸,并于 2007年批准。但那时,我已经22岁。不过,我一家三口同时递交了I-140,I-485和I-765的申请并付了245(i)一千美元的罚款。家母的I-140获得批准,在I-485裁决前,我全家三口都收到工作许可证和社会安全卡。

不幸的,2009年我收到移民局的通知,说我超龄,我的I - 485申请被拒。后来不知道为什么,又收到另一张通知说,我的案子被转到美国移民局的全国福利中心(NBC)。我的工作许可证已在2011年2月过期。请问我可以更新吗?如果有绿卡的家母现在为我递交I-130的申请,我仍然符合245(i)的资格吗?

李亚伦律师答:

根据儿童保护法(CSPA),移民局审理I -140申请的时间可从计算子女移民资格的年龄中扣除。不幸的是,劳工纸审理的时间不能从子女的年龄中扣除。依你的案情,你说劳工纸在2007年批准,那时你已经22岁。很明显的根据目前儿童保护法的解释,你没有资格视为未成年子女。你的工作许可证只是因递交I-485申请得到的一个辅助福利。因为 I-485被拒,日后申请工作许可证也会被拒。你还问是否可由绿卡身分的母亲为你申请I-130,是否仍然具有245(i)的资格。看来只要你于2000年12月21日人在美国,你仍然具有245(i)的资格。你当然要等永久居民成年未婚子女F-2B类别的排期排到后才可递交你的I -485调整身份的申请表,并同时支付罚款及 I-485A表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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